云南同行公益基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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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规定

云南同行公益基金会印章管理规定

基金会有“云南同行公益基金会”印章壹枚、财务专用章壹枚,基金会印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,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人员专人保管。
第一条  印章实行专人保管制度。保管人外出时间较长时,按照理事长要求交由他人代管。保管印章要加锁,注意保养印章。
第二条  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使用,不得私自将印章携出办公室。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,须经理事长批准后方可携带。
第三条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,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填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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