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同行公益基金会
语言选择: 繁體中文

管理规定

云南同行公益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

为加强云南同行公益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,保证本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完整,建立和完善“统一领导、分工负责、责任到人、物尽其用”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管理原则
固定资产的管理采取由办公室统一管理,财务部归总登记,各部门具体负责相结合的原则。
二、管理范围
单价在2000元以上,预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,属于固定资产范畴。
三、管理程序
(一)固定资产的购置。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,原则上由各部门提出申请,经财务部审核后统一购置。如有特殊要求需购置专业性较强的固定资产,各部门须在购置申请中注明。购置固定资产总价不超过5000元报秘书长审批,超过5000元(含)须报理事会审批。
固定资产购置后,由经办人负责签收签字入库。财务部应对固定资产名称、价值、数量、保管人做项目登记。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,与财务部的固定资产总账、明细账进行核对,每年至少核对一次。
(二)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,使用部门填写领用单,报秘书长审批。各部门要设专人保管固定资产,使用人员要熟悉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和保管方法,认真操作。
(三)固定资产调拨
各部门需要调拨固定资产,需填写调拨申请,经秘书长同意后,由办公室统一调拨。未按规定办理导致固定资产损失的,有相关人员承担责任。
(四)固定资产维修
因长期使用,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,由各部门提出申请,办公室负责联系维修。维修价格过高或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按报废处理。
(五)固定资产报废
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,由各部门提出申请,办公室统一办理,并将签字确认的清单及相关批件交财务部,以核销固定资产账目。
(六)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人员工作调整时,应进行工作交接。工作人员调动或离职,应将其负责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退交办公室,由办公室验收,并持验收清单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。
(七)每年财务部要核对固定资产账实,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。办公室对账实进行监督,确保本基金会财产安全。

联系我们

电话:0871-65152854

邮箱:yntxgy3576@163.com

地址:昆明市翠湖南路94号省级民主党派大楼11楼